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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2月30日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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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時速限制維持五十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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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速度限制標誌
提高警覺:運輸署在已豎立減低速度限制警告牌的地點,髹上速度限制標誌,提高司機的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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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就一般道路的車速限制的研究發現,海外多個國家均把基本車速訂於每小時50公里,澳洲把基本車速由每小時60公里降至50公里後,致命交通意外數目大幅減少44%。

 

     因此,該署決定把基本車速限制維持在每小時50公里,然而,若個別路段的車速有上調的空間,將調校至合適的速度。

 

     警方在2006年首11個月,共檢控199,449宗超速個案,較2005年同期下降約5.8%。

 

     運輸署道路安全及標準研究部總工程師梁德輝表示,當局在2001年成立工作小組,檢討車速的限制。

 

車速檢討  首重安全

 

     他強調,檢討以道路安全為首要考慮,涉及的因素,包括有關路段的意外率、長度、在交通順暢的情況下車輛行駛的車速,以及是否有行人和汽車出入口、路段的弧度和彎度、司機的視線,以及車輛切線的情況等。

 

     梁德輝說:「工作小組至今已檢視了151個路段,其中25個路段的車速上調,10個路段的車速下調,其餘則維持不變。」

 

     至於一般道路的每小時50公里的車速限制,梁德輝指出,最近曾就此作檢討,並參考了海外的做法,包括英國、美國、法國、荷蘭和加拿大。

 

五十公里  大勢所趨

 

     海外的經驗顯示,一般道路有較多行人和商業活動,這些國家均把基本車速維持在每小時50公里。

 

     澳洲在2000年,把基本車速由每小時60公里,下調至50公里;這令致命交通意外的數目,大幅減少44%。

 

     梁德輝說:「世界�生組織在2004年發表的資料顯示,若行人受車速每小時50公里的車輛撞倒,有4成的機會生存。

 

    「若受車速每小時50公里以上的車輛撞倒,傷者的生存機會僅有1成。」

 

車速愈高  死亡率增

 

     世�的《預防道路交通傷報告》指出,車速愈快,司機愈難於在較短時間內煞車的避開碰撞,發生碰撞時衝擊力也愈大。

 

     至於車速與行人死亡率的關係,報告指出,若車速為每小時50公里,被撞的行人的死亡率是接近6成。

 

     然而,若車速只提高10公里,至每小時60公里,被撞的行人的死亡率,則大幅增至9成。

 

     報告也發現,與年輕人相比,老年行人更處於弱勢地位。

 

     65歲或以上的行人,被車速每小時75公里的私家車撞死的機會在6成以上。相比之下,15歲以下的年輕人,只有兩成。市民可登入這裡,瀏覽報告的概要。

 

斷截禾蟲  盡量避免

 

      梁德輝說:「大部分國家的趨勢,均是把基本車速限制由每小時60公里,下調至50公里。因此,我們決定本港道路的基本車速限制維持在每小時50公里。

 

    「我們會不斷作檢討,若個別路段有上調的空間,而提高該路段的車速無礙道路安全,我們會作相應的調整;但不會『一刀切』地提升道路車速限制。」

 

     梁德輝強調,在檢討車速限制時,會盡量減少出現「斷截禾蟲」--- 即車速限制頻密轉變的情況,因為這不但會令駕駛者難以適應,也會影響道路安全。

 

     他重申,車速限制是法定的最高車速,駕駛者須視乎實際的路面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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