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根據《基本法》,香港市民一方面行使權力、擁有權利,但同時須承擔對香港社會、對國家的責任和義務。
梁振英今日在行政會議前向傳媒說,英國政府統治香港百多年後,在1997年7月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向中國政府交還香港,中國政府收回香港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根據「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所制訂的《基本法》在1997年7月1日實施,香港成為中國一個特別行政區。
他說,根據《基本法》,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具高度自治權力,但同時對國家有責任。香港居民在《基本法》下擁有基本權利,也對國家和香港社會有基本義務。
梁振英指,最重要是港人必須根據《基本法》,兼顧權力和責任、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