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說,在《基本法》的框架下,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區和香港特區政府的首長,受立法和司法的機構監管,司法獨立的原則並無任何疑問。
袁國強今日在北京會見傳媒時說,根據《基本法》,行政、立法和司法權來自中央授權,三個機關的權限也很清楚。他認為社會不必再在字眼上糾纏。
對於市民擔心「超然」是否能理解為「凌駕」,他強調絕無這方面問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演說中也最少有兩部分提及司法獨立。
袁國強又提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看法,認為馬道立的意見與當局對《基本法》的理解吻合,也反映香港非常尊重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