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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25日
政府調整綜援和福利金金額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

楊永強

     在2002年7月,政府曾知會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繼續凍結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標準金額直至2003年3月底,並就援助金額和相關事宜進行檢討。

 

     行政會議已決定,根據既定的調整機制,由2003年6月起把綜援計劃的健全受助人標準金額和福利金計劃的傷殘津貼標準金額下調11.1%。

 

     此外,政府會在兩年分兩階段下調綜援計劃的非健全受助人(即長者、殘疾人士及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人士)的綜援標準金額11.1%。

 

     首先在2003年10月起下調6%,再於2004年10月起實施第二階段調整。

 

     至於綜援計劃下其他援助金的標準金額(註1)將會按既定機制在2003年6月全面下調。

 

     至於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將會繼續凍結在現有水平。待立法會通過2003年撥款法案後,有關金額調整將分別在上述日期生效。


     行政會議同時接納了推行加強支援自力更生措施的建議,以協助失業的綜援受助人重投勞動市場。

 

     政府作出上述的決定前已作出周詳的考慮,並詳細地研究了有關建議可能產生影響的事實和數據。

 

     我們在過去數月亦聽取了不同界別的意見,並嘗試在各項相關因素(包括財政及社會福利的因素)中取得平衡。

 

     作出這個決定殊不容易。我想藉此機會詳細解釋我們的理據,也希望大眾能理解我們的決定。

 

調整援助金

 

     綜援和福利金的標準金額的調整是參考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註2)(社援物價指數)的變動來進行。

 

     儘管過去四年本港出現持續通縮,而援物價指數也屢次錄得負增長,但綜援和福利金的標準金額自1999年起已維持不變。

 

     截至2002年3月為止,援助金額合計共高出原有水平12.4%(註3)。

 

     截至2002年12月,整體綜援個案達266,571宗,按年增長率為10.3%,而同期失業綜援個案的增幅則達40.3%。

 

     在2002至03年度,綜援的核准撥款為160億元,與2001 - 02年度的實際開支144億元比較,已增加了11.1%。

 

     不過,根據綜援個案的上升趨勢,我們估計有關撥款未足以應付所需開支。在2003 - 04年度,我們預計所需開支甚至會遠超180億元。

 

     為了確保綜援繼續穩定地發揮安全網的功能,財委會在2月21日的會議上,已批准為2002 - 03年度的綜援開支提供2億5,000萬元追加撥款。

 

     我們必須確保現有資源可以進一步應付不斷增加的需求。在非常慎重地考慮過金額下調對現有受助人的影響及公眾意見後,政府最終決定,綜援及傷殘津貼的標準金額應按既定機制全面下調11.1%。

 

     基於下列理由,我們相信政府的建議是公平及合理的 –

 

一、從整體經濟情況和失業率高企的角度看,向政府尋求經濟援助的人士和家庭勢必增加。為了維持這個安全網,我們必須確保現有資源可以應付不斷增加的需求;

 

二、即使以社援物價指數計算,用品和服務的價格都已顯著下降。任何按通縮而把綜援及傷殘津貼金額下調的措施,都只是把這些金額回復到原有的購買力水平,故不應會令受助人遇到太大困難;

 

三、政府致力在2006 - 07年度回復收支平衡。綜援和福利金開支共佔政府的經常開支約10%,實難免不受財政緊絀的影響;

 

四、考慮到現在的受助人需要若干時間作出必要的調整(例如改變消費習慣等),我們會在調整金額前設立一段緩衝期。

 

     至於高齡津貼,則會凍結在現有水平,直至日後通脹抵銷所有上調過高的累積幅度。這主要是考慮到,一些亟需援助而又沒有領取綜援的長者主要是依靠高齡津貼生活。

 

     政府已承諾檢討現行為長者而設的社會保障安排,以向他們提供經濟援助。

 

     我們須發展一個可長遠持續的經濟支援制度,俾能更善用資源,幫助有需要的長者,但鑑於涉及的問題相當複雜,有關檢討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

 

     我們理解到,部分社會人士支持對非健全受助人,尤其是長者,給予較寬鬆的處理。

 

     由於建議全面下調援助金純粹是建基於通縮的因素,因此,實在沒有合理的理由,支持對不同類別受助人採用不同的處理方法。

 

     此外,考慮到綜援計劃中,有超過60%的個案涉及非健全受助人,我們在財政上實不能承擔,豁免所有這些個案不受通縮調整。

 

     另一方面,我們明白,長者可能需要一段較長時間來調整他們的消費模式;因此,我們建議,分兩階段扣除非健全受助人的上調過高的金額。

 

     第一階段在2003年10月下調6%,第二階段在2004年10月起實行。

 

     我們相信,給非健全受助人一段較長緩衝期是務實的安排,而公眾也會支持有關建議。

 

加強支援自力更生措施

 

      政府協助失業綜援受助人的目的,是希望支持,而不是扼殺他們自力更生的意願。

 

     社會福利署自1999年起推行自力更生支援計劃,協助失業受助人邁向自食其力。

 

     根據以往的成功經驗,該署會加強有關措施,協助失業的綜援受助人及其他僅僅未符合資格領取綜援的低收入人士,盡快自力更生。

 

     有關措施包括,以建議的一億元獎券基金撥款,委託非政府機構推行新的深入就業援助計劃,協助綜援受助人重覓工作;提高豁免計算入息的最高限額,由每月1,805元至2,500元等。

 

     我們將密切地留意有關措施的成效。

 

有效及可持續的安全網

 

     最後,我希望重申,政府一定會照顧長者、殘疾人士及弱勢社群,為他們提供一個有效受財政上可維持下去的安全網。

 

     政府會不時檢討綜援制度,確保我們可以達到這個目標。

 

(註1) 除每月的標準金額外,綜援計劃下按價格變動而作出調整的其他援助金包括長期個案補助金、單親補助金、租金津貼、與就學有關的定額津貼、學生膳食津貼和特別膳食津貼等。其中租金津貼及與就學有關的定額津貼會按不同的物價指數調整。

 

(註2) 社援物價指數由政府統計處按月特別編製,根據綜援住戶的開支模式反映通脹情況。編製指數時所參考的項目與消費物價指數相若,但不包括以綜援計劃特別津貼支付的項目(例如租金)。指數的升跌可作為參考數據,讓政府可隨�價格變動,調整綜援和福利金的標準金額。

 

(註3) 綜援和福利金的標準金額,在1997 - 98年度和1998 - 99年度,分別按照當時預測的社援物價指數,調高6.5%和4.8%。兩個年度合計,援助金額共調高了11.6%。

 

     不過,在這兩個年度內,社援物價指數的升幅分別僅為4.2%和0.3%,其後更出現負增長。在1999 - 2000、2000 - 01和2001 - 02年度,社援物價指數所反映的實際物價,分別下跌了2.7%、1.9%和0.5%。截至2002年3月止,標準金額已合共高出原有水平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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