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宣傳短片
*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8年12月11日

法庭

*
車行東主安排司機頂包重囚
*

     區域法院今天(12月11日)裁定,的士車行東主袁新榮及關發昌,安排司機替租用有關車行的士的司機「頂包」,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4年半及4年。

 

     暫委法官沈小民宣判時表示,案件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須判處被告入獄以示阻嚇;並指出,被告的罪行破壞道路交通制度,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銀龍的士有限公司東主袁新榮,2005年8月要求司機冼岐海替1名租用「銀龍」的士的司機「頂包」,承認1項違反交通條例罪名;冼岐海其後獲得1,950元作為報酬。

 

     袁新榮再安排冼岐海替其他租用「銀龍」的士的司機「頂包」,分別承認5項違反交通條例罪名。冼岐海在每宗「頂包」案件中收取1,500元作為報酬。

 

     袁新榮2005年10月安排冼岐海與順寶汽車有限公司東主關發昌會面,在該次會面後,冼岐海先後14次替租用「順寶」的士的司機承認觸犯交通條例罪行,每次收取1,000 - 1,500元作為報酬。

 

     冼岐海較早時被起訴,他承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去年10月被判入獄16個月。


返回頁頂
* 廉政公署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 私隱政策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