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6年5月12日
管理
*
長沙灣市場設登記制度
*

     為加強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的管理,打擊在市場內非法卸下淡水魚的活動,漁農自然護理署由5月中開始推出新措施,加強批發市場的保安。

 

     由5月15日(周一)凌晨零時起,市場管理人員在所有進入批發市場的人士及車輛進場前,登記其資料,並加派保安員執行登記措施。

 

     漁護署助理署長廖季堅今天表示,漁護署有責任妥善管理市場,保障正當的交易活動及確保指定的進口食物附有所需的證明文件;並表示,與批發市場商販一直磋商,商販也同意有需要加強管理措施。

 

     他表示,經考慮有關的意見及權衡優先次序後,認為應首先在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實施新措施。

 

     根據批發市場的租用協議,所有租戶必須遵守由漁護署訂定、包括在租用協議內的《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管理規則》。

 

     該管理規則列明,只有市場租戶、其獲授權僱員或合法代表方可在市場內進行交易;只有與市場內交易有確實關係的人士方可進入市場。

 

     根據規則,漁護署可設立登記計劃登記打算在市場內購買新鮮食品的人士,並規定只有已登記的人士才獲准進入市場。

 

     漁護署將加派保安員協助市場內的商販遵守加強保安管理的措施。商販、其僱員及經常使用市場設施的人士,也可事前申請進入市場的證件,以減少進場前登記的時間。


返回頁頂
* 優質養魚場計劃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