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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19日

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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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刑事化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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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汝樺公布打擊毒後駕駛建議
全力打擊:運輸及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公布,以「零容忍」方式管制濫用6種毒品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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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公布,針對吸食毒品後駕駛,初步建議以「零容忍」方式管制常被濫用的6種毒品。不論司機的駕駛能力有否受影響,或有否涉及交通意外,如其體內含有該等藥物,均屬違法。

 

     該6種藥物是海洛英、氯胺酮(即K仔)、「冰」、大麻、可卡因及搖頭丸。

 

     當局今天(7月19日)向立法會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在暑假期間諮詢公眾,預計下個立法年度提出立法建議關。

 

     鄭汝樺今天向傳媒公布建議時說,以「零容忍」打擊「毒駕」,給社會清楚信息,吸毒後駕駛危害道路安全,當局會大力打擊。

 

     若司機在受到其他藥物影響下,令駕駛能力受損,亦屬違法。當局建議優化現行《道路交通條例》,令標準更客觀;建議賦予警方權力,可要求懷疑「毒駕」及「藥駕」者,進行初步藥物測試,包括行為反應測試,測試其注專力及控制力等。如不通過,警方便有權要求他們提供體液樣本,進行詳細藥物化驗。

 

     鄭汝樺表示,建議罰則大致與醉酒駕駛看齊。如司機危險駕駛,並涉及吸毒,便成為加刑因素,其罰款、監禁期或停牌期會各增50%。

 

     當局同時建議一些配套措施,如司機不能通過初步測試,警方可要求有關人士把其駕駛執照,交予警方保管24小時,防止司機繼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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