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政府內用電量最高的20個部門,在積極推行各種節約用電措施後,每年為政府節省約7,800萬元電費。
廖秀冬今天在立法會會議上,書面回覆議員劉慧卿的提問時表示,透過節約用電節省的金額,約佔該20個部門總電費的4.5%。
機電工程署自1995年已開始為公共建築物進行能源審核,找出耗電量偏高的地方和提高能源效益的措施。
廖秀冬表示,至目前為止,154座公共建築物已完成能源審核。透過引進省電措施及裝置,這些建築物每年的耗電量節省約14,000 百萬瓦時。
至於鼓勵私人樓宇用戶節約用電的措施,廖秀冬指出,政府2000年6月開始試驗計劃,容許指定地區的非住宅樓宇的水冷空調系統使用淡水。
至今已有19個申請個案被接納,估計每年可節省約11,400百萬瓦時電量。
特區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在2000年簽訂用電需求管理協議,也成功令電力用戶節約用電。2000年及2001年合共節省的電量達54,000百萬瓦時。
廖秀冬強調,政府一直非常重視節約能源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並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如宣傳短片、互動網站及講座,鼓勵政府部門、私人機構和市民大眾節約能源。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