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屆特區政府任期內,我們期望在政治制度取得兩方面突破;7月11日發表的《政制發展綠皮書》,標誌着首個突破點的起步。
我們希望達致普選之後,參與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其競選政綱聚焦在改善經濟、社會服務和民生等事宜上。
這與西方的參政人士及黨派,爭取公眾支持的做法同出一轍,香港社會也毋須繼續為政制問題而內耗。
三方共識市民支持
根據《基本法》,有關選舉制度的修訂,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接納。
特區政府也希望將來提出的主流方案,能獲得香港市民廣泛支持;未來數月,各大學及智庫都會進行獨立的民意調查,評估民意趨向。
政治是可能的藝術,我們需要設計有機會在憲制上得到3方共識,以及多數香港市民廣泛支持的方案。
政府在《綠皮書》中鋪陳了各項關鍵議題。就普選行政長官時間表,選擇包括:在2012年、2017年或在2017年之後;而普選立法會時間表則包括:在2012年、2016年或在2016年以後。
先達提名人數共識
《基本法》規定,為普選行政長官,我們須成立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參與普選。關鍵問題是如何界定「民主程序」。
在現階段,社會應先就提名委員會可提名的候選人數目達成共識,之後討論及訂定提名程序的細則。
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擔心,相關程序令他們的候選人不能在提名委員會獲得足夠支持,這實屬過慮。
詳細的提名程序,須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1及《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方可制訂,並須在立法會獲得足夠支持才能通過。
冀立會議員達共識
另一重要議題是現行的功能界別選舉,可如何被普選取代。除了以地區直選取代功能議席,也有人建議容許功能界別提名候選人,並由登記選民選出議員。
反對這方案的人士認為,單由功能界別提名,並不符合平等原則;倡議這方案的人士則指出,由所有登記選民投票已是非常民主。
反對派指《綠皮書》太複雜,但關鍵的議題已在上文一一開列,只要各方能就此達成共識,普選便可成為事實。
政府要落實普選的決心是明確的,而市民對政制有所進步的期望也是清晰的;當前局面,就是取決於立法會各黨派及議員如何就未來路向達成共識。
發展政治委任制度
我們的政治制度的第2個突破,就是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我們準備在今年下半年,提出新增設兩層政治委任官員的建議。
這包括可在立法會大會上代表政府發言的副局長,以及協助主要官員聯繫各社區組織的局長助理;常任秘書長的制度會予以保留,以便政治中立的公務員制度可以維持政府部門運作的連貫性。
這些措施,均是為達致最終普選行政長官而鋪路,好讓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有充足的空間,提名及委任1隊包括主要官員及其副手的班子。
政黨背景的人士也會在考慮之列,假以時日,政治聯盟便可由此孕育成形。
政制達致成熟階段
普選行政長官之日,便是香港政制成熟之時。一旦行政長官候選人須在競選期間面對300多萬選民,香港的政治局面和生態便會起根本改變。
屆時,每位行政長官候選人,須有助選團為其撰寫競選政綱及爭取公眾支持;勝出的候選人極有可能從其助選團中挑選賢能,組建政府。行政長官和他的政治委任團隊,便共同肩負起管治香港的責任。
第3屆香港特區政府完全有決心推動上述兩項突破,為香港未來數十年的政制發展奠定基礎。
我們期望各政黨包括反對派,能支持這兩項政策措施,讓香港的民主得以有所進步。
(以上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7月26日在中文報章發表文章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