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今天(12月10日)裁定,兩名42歲及26歲的男子,串謀盜竊罪名成立,各被判入獄32個月。
他們涉及使用載入了海外銀行戶口資料的懷疑假提款卡,涉及款額逾121萬元。
有關銀行今年3月報案,指在銀行的自動櫃員機內,發現一些被扣的電話卡及多項可疑的現金提款交易;這些電話卡載有海外銀行戶口的資料,可作為假提款卡使用。
警方4月6日在灣仔的酒店,拘捕兩名疑犯,共檢獲48張被載入了海外銀行戶口資料的懷疑假提款卡,以及約215,300元現金。
其後在有關的本地銀行,再檢獲95張懷疑假提款卡,涉及款額約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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