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宣傳短片
*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7年12月5日
保育
*
邱騰華:暫不制訂樹木保育法
*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現已有全面及有效的法例和行政措施,保護政府及私人土地的樹木,故目前沒有考慮制訂樹木保育法例。

 

     當局將密切監察和檢討現行保護樹木措施的成效,並因應需要制訂相關措施。

 

     邱騰華今天(12月5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李柱銘的提問時說,近年涉及在港非法砍伐樹木再運返內地的罪案,涉及的樹木種類主要是羅漢松及土沉香。

 

     他提交予立法會的資料顯示,今年首10個月,涉及羅漢松的個案共有21宗,起回391株樹木,其中18宗已成功定罪。

 

     同期涉及土沉香的個案共有13宗,起回42株樹及約19公斤木塊,其中3宗個案被定罪。

 

     去年全年,共有31宗非法砍伐羅漢松的個案,共起回368株,其中30宗個案被定罪。年內涉及土沉香的個案共有20宗,起回34株及約58公斤木塊,其中16宗個案被定罪。

 

     邱騰華指出,由於樹木通常在被搬運過程中被起回,故無法確定案件是否在郊野公園內發生;而遭非法砍伐的樹木,並沒有屬於「古樹名木冊」內的樹木。

 

     任何人士損毀或破壞樹木,包括非法砍伐樹木,可遭罰款及╱或監禁,最高刑罰是判監禁10年。

 

     邱騰華認為,相關法例已對犯案人士作出適當的刑罰及具阻嚇作用,故現階段並未考慮加重有關刑罰。


返回頁頂
* 綠色香港我鍾意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