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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7月12日

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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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冀截聽法限期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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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談終院裁決
尊重人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重申,執法人員一直在嚴格按照法律和尊重人權的情況下,維持香港良好的治安和廉潔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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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重申,執法人員一直在嚴格按照法律和尊重人權的情況下,維持香港良好的治安和廉潔的環境。

 

     他指出,立法會8月2日召開特別會議,就《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恢復2讀辯論,在暫緩執行限期8月8日屆滿前,制訂新法例。

 

     終審法院今天裁定,推翻規管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現行機制暫時有效的裁決。

 

限期至八月八日

 

     然而,為讓有關當局制訂補救法例,終審法院押後實施有關違憲的聲明,即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2月9日作出裁決的日期起計,押後6個月才生效。

 

     終審法院宣判暫緩執行法庭較早前有關現行機制違憲的聲明,容許執法機關繼續執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的行動,直至8月8日止。

 

     有關終審法院的判辭(英文版),已上載這裡

 

     李少光今天在政府總部向傳媒表示,正研究終審法院就規管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現行機制的暫時有效問題的判辭。

 

籲議員支持草案

 

     他表示,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已對《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逐條審議完畢,並完成審議當局提出的委員會階段修正案。

 

     立法會主席已同意在8月2日召開特別會議,就條例草案恢復2讀辯論。保安局表示,目標是在暫緩執行限期在8月8日屆滿前,制訂新法例。

 

     李少光懇請議員支持和通過法例,讓執法部隊繼續有法可依,維護香港良好的治和廉潔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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