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路政署職員及一名分判商,在香港仔隧道更換石棉板工程中詐騙路政署,訛稱已將損壞的石棉板更換為水泥纖維板,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路政署一級監工陳永威,34歲,及德利公司東主鄧德,51歲,今日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及三項欺詐罪名成立。
案件押後至明日上午10時宣判,並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有路政署職員涉嫌貪污,容許香港仔隧道內進行不合規格的更換石棉板工程。調查揭發串謀詐騙及欺詐罪行。
有關罪行於1997年12月至2000年12月期間發生。
案發期間,「德利」獲分判合約,負責在「香港仔隧道」將損壞的石棉板更換為不含石棉的水泥纖維板。
陳永威負責監管工程,他及鄧德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路政署,即虛假地表示路政署在有關施工通知上列明的「香港仔隧道」更換板塊的工程已經完滿完成,並欺詐該部門支付有關工程的費用。
鄧德亦虛假地向路政署表示,已按規定將隧道北管及南管內必須更換的石棉板更換為水泥纖維板。鄧又誘使路政署證明有關工程已完成,並安排其支付費用。
陳永威於1999年7月至2000年2月期間,曾作出虛假的逾時工作津貼申領,涉款共約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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