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客運碼頭營辦跨境載客渡輪服務今天(7月9日)刊憲招標,今年8月20日中午12時截標。新協議為期7年,預計今年年底前簽署。如籌備工作順利,碼頭可根據新租賃協議明年初開始營辦。
海事處表示,現行租賃協議今年12月屆滿。新協議內容包括向政府繳交每年累計租金不少於2,790萬元,在協議生效起3個月內開始提供服務。
中標者必須每周營辦最少14趟來回屯門客運碼頭及澳門的航班,並選擇提供服務往來珠三角的內地城市;並須負責更換及維修有關政府部門在碼頭運作所需的系統、設備及傢具等非經常項目,以及支付碼頭運作所需的公用設施費用,並負責碼頭的維修保養及一般管理工作。
若有地方而又獲政府批准,中標者可把政府指定的碼頭地方、使用泊位時段、廣告位及商舖及行李處理服務分租,並保留分租所得費用。如碼頭設免稅店,所得收入由政府與中標者攤分。
招標文件可以於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海事處總部2121室櫃�索取。查詢可電2547 4026。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