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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計:由2010年3月1日起,的士司機在提供服務時,必須在車廂內展示新的士司機證,違例者可被罰款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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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今天(10月23日)推出全新設計的的士司機證,新證和證件架規格亦同時生效。舊證寬限期於2010年2月28日結束。
的士司機可帶同有效之的士駕駛執照,前往運輸署的認可的士司機證承辦商辦理新證。資料已上載運輸署網頁及優質的士服務督導委員會網頁。
部分專用石油氣公司為的士司機提供的士專用的證件架,司機亦可自行選用其他符合規格的證件架。
由2010年3月1日起,的士司機在提供服務時,必須在車廂內展示新的士司機證,違例者可被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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