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今天(10月14)公布,原於今年12月31日屆滿的新航點優惠安排,延長至明年12月31日,從而鼓勵航空公司開辦更多新航線。有關安排本周五刊登憲報,明年1月1日生效。
機場收費計劃旨在延長現行新航點優惠安排至明年12月31日,繼續鼓勵航空公司開辦更多新航線,加強香港對外連繫,從而惠及民航業和旅遊業,鞏固香港作為區內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
在延長安排下,機場管理局可繼續向開辦航線來往香港與新航點的航空公司給予�陸費回扣。開航首6個月可獲75%回扣,其後6個月獲25%回扣。
新航點優惠安排的有效期,原於今年12月31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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