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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3月21日

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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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新保安例首天運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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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

     民航處表示,香港國際機場今天起實施新的手提行李保安規定,運作正常,未有航班服務受到影響。

 

     國際機場由3月21日起實施新保安規定,限制離港及轉機旅客手提行李中攜帶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的數量。

 

     民航處表示,旅客應留意新的保安要求,並提早到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確保有充足時間通過保安檢查,特別是在即將來臨的復活節假期。

 

     旅客前往機場前,應把不用隨身攜帶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放在託運的行李中。

 

     手提行李新規定包括: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需以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盛載;

 

•所有盛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的容器,均應儲存容量不超過1公升、並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

 

•行經安檢站時,裝有容器的塑膠袋應與隨身行李分開擺放,以便檢查;每名旅客只可攜帶1個裝有容器的塑膠袋;

 

•所有藥物、嬰兒奶粉╱食品及特別飲食所需之物品,經查證後可獲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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