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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24日
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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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咀兩幅土地收回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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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

     地政總署宣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兩幅位於大角咀洋松街╱松樹街和杉樹街╱晏架街的土地,以便市區重建局展開兩項重建計劃;計劃需要收回共83個私人土地業權。

 

     收地工作完成後,該兩幅面積分別約2,176及2,300平方米的土地,將以象徵式地價批予市建局重建。有關地段可作混合用途發展,建議主要用作住宅發展,低層則作商業用途。

 

     有關土地在收地公告張貼日起計3個月後,復歸政府所有,受影響業權的詳情,今天刊載於政府憲報。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權人,除獲得法定補償外,還可按情況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補助津貼」。

 

     受影響的業主及租客,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過協議解決,有關人士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專業人士服務費可獲政府發還。

 

     合資格的商戶可選擇特惠津貼,以代替因商業損失或受滋擾而作出的法定補償申索。

 

     合資格的住宅住戶可獲安置安排,或選擇特惠現金津貼以代替安置安排,而有關的安置單位則由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或市建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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