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5年6月20日
電訊
*
網絡電話服務新牌年底就緒
*
電訊管理局

     電訊管理局表示,為促進利用網絡電話技術推出創新服務,並為消費者提供充分保障,故引入兩級牌照制度的規管架構,預期在諮詢業界意見後,新牌照可在今年年底準備就緒。

 

     有別於傳統電路交換式電話服務,網際規約(IP)電話服務局部或全部透過封包交換式IP網絡傳送,可與話音、數據、錄像及其他通訊服務融合,也可稱為「網絡電話」或VoIP。

 

     電訊局表示,使用IP技術的服務蓬勃發展,能提供多種話音及創新多媒體服務,是全球大勢所趨;預計這種新技術,可為固有營辦商及新進入市場者帶來無窮商機,例如開發多媒體服務、應用及內容等新的收入來源。

 

     該局認為,IP網絡的投資為實現下一代網絡鋪路,以及令所有營辦商均能在國際市場進行競爭;而市場推出IP電話服務後,消費者可以更相宜的價格,享有更多創新產品的選擇。

 

讓消費者分辨進行選購

 

     為使市場把握未來商機,並在採用新技術的同時充分保障消費者利益,電訊局去年10 - 12月,就網絡電話服務規管架構展開諮詢,共收到的38份意見書,並為網絡電話服務的發展,採取了前瞻性的規管架構。

 

     電訊局將引入兩級牌照制度,第1類服務須符合適用於固定電訊網絡服務(固網服務)或固定傳送者牌照下,經營傳統電話服務的固定網絡營辦商的相關發牌條件,這類服務具備目前消費者預期傳統電話服務的所有屬性。

 

     第2類服務只須符合最起碼的發牌條件,以免阻礙其技術的使用。

 

     電訊局表示,規定銷售第2類服務的服務供應商應清楚識別其服務類別,讓消費者可輕易分辨該兩類服務,並因應其個別需要進行選購。

 

須設免費緊急服務接達

 

     規管架構已加入保障消費者利益的措施,如向平安鐘用戶銷售服務,兩類服務供應商均須提供具有後備電源的網絡電話設備;而由於公眾預期能以電話致電999熱線,使用香港電話號碼的第1及第2類服務持牌商,必須免費提供緊急服務接達。

 

     就電話號碼的劃分而言,電訊局認為,第1類服務的客戶應使用現在指配予傳統電話服務用戶的8位數字號碼;第2類服務的客戶,應否同樣使用8位數字號碼,或採用較長的10位數字號碼,則持開放態度,稍後諮詢電訊服務號碼諮詢委員會及研究未來路向。

 

     IP技術讓服務營辦商進入市場,與傳送者進行競爭;根據已公布的規管架構,傳送者及服務營辦商均可經營VoIP服務,這有助促進競爭及令消費者得益。

 

兩類新牌照料年底就緒

 

     電訊局認為,新架構可為該兩類營辦商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根據類似服務應以類似方式規管的原則,預期在諮詢業界意見後,第1及第2類服務的新牌照可望於今年年底就緒。

 

     為落實新架構,電訊局將為服務營辦商設立新的服務牌照,並諮詢業界有關發牌條件細則的意見;而本地固網服務持牌商及傳送者持牌商,可繼續以現有牌照經營VoIP服務。

 

     兩類服務供應商應與固定網絡營辦商訂立商業形式的轉駁安排,以確保服務推出的障礙減至最少。

 

     電訊局局長有關規管網絡電話服務的聲明,可按這裡


返回頁頂
* 樂滿郵網上購物坊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