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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今年首8個月,共收到1,059宗關於美容服務業的投訴,其中86宗涉及減肥服務。
消委會在今天(9月16日)出版的《選擇》月刊中指出,美容院以「免費」纖體合約及招募「代言人」等手法招徠顧客,但顧客須先付保證金,日後索回可能遇到困難。
顧客須先付相當於療程費用的金額,如20,000元作保證金,並須在指定時間內,減去先前訂出的體重。然而,即使他們能成功達標,也不能一筆過取回保證金。
美容院往往分12期退還保證金,參加者須每月到美容院量重,若能維持體重,才可取回該月的退款。
在進行療程期間,職員不停游說參加者購買額外療程和減肥產品,如排毒產品或中醫針灸,以達即時效果。
《選擇》月刊報道了兩個投訴個案,其中1名投訴人被聲稱的免費療程吸引,按金加額外療程合共支付42,800元;另一投訴人接到促銷電話招募她為「代言人」,作為減肥療程的成功例子。
兩名投訴人後來均無法達到免費療程合約上列明的條件,也無法取回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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