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6年6月15日
廣播
*
商台違業務守則罰14萬
*

     廣播事務管理局今天宣布,商業電台節目「架勢堂」違反《電台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的規定,決定向商台施加罰款14萬元。

 

     廣管局表示,由於事態嚴重及公眾對該節目廣為關注,故首次引用《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第25A條,指示商台就事件在電台廣播的黃金時段發表道歉聲明。

 

     商業電台表示,接受廣管局的裁決,並成立監察小組,負責評審節目,提高節目水準,並不會影響節目的創意。

 

     商台總經理陳靜嫻中午在商台的3條頻道發表道歉聲明,再次就這次網上投票事件向公眾道歉,並承諾積極強化內部機制,以及對工作人員的培訓,提升各工作人員的專業精神和對社會的承擔,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商台三個月內交報告

 

     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廣管局指示商台在廣管局作出最終判決後的3個月內,提交有關商台補救措施的進度報告,而報告須足以令廣管局信納。

 

     廣管局將審閱該份報告,以確保商台日後對其節目採取更積極及嚴謹的監察機制。

 

     廣管局至今共接獲189宗涉及該節目在網上舉辦的「我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選舉的投訴。廣管局在詳細審議有關節目的內容後,裁定投訴成立。

 

經驗豐富非一時疏忽

 

     在作出裁決時,廣管局考慮到有關節目主持人有豐富的主持節目經驗,因此,他們在有關節目內宣傳所舉辦的選舉,並非一時疏忽。

 

     廣管局認為,非禮涉及性暴力,屬於刑事罪行,因此,節目主持人呼籲聽眾投票選出他們最想非禮女藝人的言論品味低劣。

 

     主持人以輕率態度處理事件,予聽眾錯覺,以為非禮行為微不足道,是可以作為開玩笑的話題。

 

態度輕浮及不顧他人

 

     他們以輕浮及不顧他人的態度來處理這種不當,甚至是刑事罪行的行為,實在是對女性的蔑視和侮辱。該節目同時給聽眾錯誤的印象,以為意圖非禮女性是可以接受的行為。

 

     廣管局認為,商業2台是以青少年及年輕人為對象的電台,因此,他們可能仍在深夜時分收聽該節目。

 

     故此,即使該節目是在午夜播出,主持人就此不當議題在節目內邀請聽眾投票,仍是不適當的。

 

     廣管局表示,鑑於這是第2次向商台施加罰款,並考慮到商台建議的補救措施,包括為員工提供培訓課程,以提升他們的專業精神及對社會的承擔,決定向商台施加罰款14萬元。




返回頁頂
* 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