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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月9日

無障礙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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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障人士通道設計手冊展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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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與屋宇署發表《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1997》更新版初稿,載列為殘障人士提供通道和設施的強制性和建議的設計規定;並就手冊內容展開為期6個月的公眾諮詢。

 

     �福局表示,設計手冊旨在為殘障人士發展全無障礙的實際環境,以便他們可以獨立生活,並積極參與社區活動。

 

    《建築物(規劃)規例》及《建築物條例》的有關法例規定,新建或大規模改建的私人建築物,須為殘障人士提供通道和設施。

 

觀眾席須設輪椅位

 

     更新的設計手冊初稿載列在提供這類通道和設施的強制性和建議的設計規定,包括:

 

•公眾娛樂場所大堂內的觀眾席位置,設最少4個輪椅位。如觀眾席有多於400個固定座位,則每400個固定座位須設有兩個輪椅位,餘數不足400個固定座位,也須設有兩個輪椅位;

 

•除非地勢惡劣或特殊性質的場地不許可,土地邊界上顯著的1點或數點,須有通道直接前往至少1個公眾通常使用的入口、或鄰近該入口的地點,以及1部暢通易達的升降機;

 

•所有擬供坐輪椅人士使用的樓宇裝備或安全設施,其控制器的安裝位置,不應高於離地面1,200毫米的地方。

 

配合社會態度轉變

 

     屋宇署表示,檢討《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1997》的目的,是希望可因應近年來建築科技和社會對為殘障人士提供通道和設施態度的轉變,更新設計手冊內的設計規定。

 

     諮詢期至今年6月底,期間舉行兩場公開論壇,聽取市民對設計手冊初稿的意見。

 

     市民可以把意見在6月30日前,寄往香港中環花園道3號花旗銀行大廈9樓�生福利及食物局,或傳真至2543 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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