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管理局今天(12月4日)發表諮詢文件,因應電訊盈科更改互連服務收費,須事先取得電訊管理局局長批准的規定,徵詢公眾意見。
文件提出兩個方案供業界討論,要麼完全撤銷相關的條文規定,要麼繼續保留,但按有關情況撤銷受條文規管的個別互連服務。
目前在所有固定網絡營辦商中,只有電訊盈科受相關條文規管,若更改已公布的互連服務收費,須事先取得電訊管理局局長批准。電訊盈科的固定傳送者牌照2010年6月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