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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7月4日
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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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華:無意處罰拒收法定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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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市面上拒收大面額紙幣及小額硬幣的情況並不普遍,也沒有上升趨勢。

 

     他指出,現行由買賣雙方決定支付方法,可以鼓勵其他支付媒介,例如電子貨幣的多元化發展,促進香港的經濟發展,故無意立例禁止拒收法定貨幣和定下罰則。

 

     曾俊華今天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梁家傑的提問時說,金融管理局有監察拒收大面額紙幣和小額硬幣對本港貨幣正常流通的影響;數據顯示,拒收情況並未對硬幣的需求和流通情況帶來影響。

 

千元鈔票流通量穩定

 

     他指出,在過去兩年硬幣的流通量增加0.6%;至於大額紙幣,由於今年3月間有1,000元偽鈔出現,令到千元鈔票的流通量自3月起減少17%,而500元鈔票則增加18%。

 

     由於市民已提高警覺,千元偽鈔的數目已由3月份發現的1,721張,大幅回落至5月的69張。5、6月期間,千元鈔票的流通量已穩定下來,顯示市民對千元鈔票已逐漸恢復信心。

 

     曾俊華表示,根據現行《法定貨幣紙幣發行條例》及《硬幣條例》發行的紙幣和硬幣,均是香港的法定貨幣。

 

禁止拒收或窒礙發展

 

     然而,在任何商業交易中,交易雙方均可自行決定交易條款,包括決定使用何等支付媒介。上述條例並沒有賦予任何權力迫使供應商接受這些貨幣。

 

     在大多數國家,包括英國、加拿大、澳洲、美國和新加坡,均有「法定貨幣」的條例以確立當地貨幣的法定地位,但沒有強制當地居民或商品和服務供應商必須接受當地法定貨幣作為支付媒介,或設立罰則來懲罰拒收者。

 

     曾俊華說,現行由買賣雙方決定支付方法,可以鼓勵其他支付媒介的發展。若立例禁止商品和服務供應商拒收法定貨幣,或會窒礙科技和更有效的電子支付媒介的發展,也為營商帶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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