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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功效卓越

2015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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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

昨天(4月4日)是香港《基本法》頒布25周年。回顧這部法律的起草,在上一世紀,當時集中了香港和內地的法律、經濟、政治以至其他方面的專家、精英組成起草委員會,又設立諮詢委員會廣泛聽取意見,由初稿到定稿都在報章上刊登,過程十分公開、透明,歷時五年完成起草後,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頒布;國家主席在頒令中說明,自1997年7月1日起實施。

 

《基本法》全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一部全國性的法律:香港要遵守,內地也要遵守,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都一同遵守。全國性的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如果要修改,也必須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它的解釋權,屬於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常務委員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包括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都是由這部根據中國憲法制定的《基本法》授予的。授權的主體是中國人民,當中包括香港同胞,制度上就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實現。

 

顧名思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由來自全國各地的代表組成的。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自應有香港人。《基本法》通過的時候,也有香港人參與投票,我是其中之一,當時香港尚未回歸,香港人只能以廣東代表團成員的身份出席全國代表大會。到香港回歸了,1997年底,首次在香港當地選舉產生了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

 

我曾經撰文說:香港作為獨立的選舉單位選出全國人大代表、自行組團每年赴北京參加全國人大會議,這是香港回歸祖國的一個標誌,就如同宣布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升起國旗和區旗、解放軍進駐、外交部駐港公署揭幕等一系列變化一樣。

 

隨同香港回歸出現的一系列變化,當然還包括《基本法》開始實施。《基本法》於1990年4月頒布,至今四分之一世紀了,這段時間的前一半,《基本法》雖然尚未實施,但實際起了指導順利回歸的重大效用:由於有《基本法》清晰載明1997年7月1日香港的政治體制以至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藍圖,過渡時期就有了向前銜接的目標,可以排除各種干擾,端正方向,實現了97年政權的順利交接。長逾一個半世紀的殖民管治告終,開創新猷的特別行政區成立,這歷史性的巨變得以平穩完成,當中有《基本法》的重要功效。

 

97年後,《基本法》起了保障「一國兩制」的決定作用。《基本法》構築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治基礎、為維護安定和持續發展提供了穩固框架,體現了最多數人的核心價值觀。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運作與發展中遇到的問題,諸如處理中央與香港的關係,市民平衡權利與義務,行政、立法、司法關係的理順,地區組織的功能演進,以至經濟、社會、文化等各範疇的基本政策方向等,都可以從《基本法》找到答案。

 

四分之一世紀以來,中國以至整個世界都發生很大變化,香港與內地的相對經濟份量也不斷調整,但「一國兩制」因《基本法》而一直彰顯活力。鄧小平曾稱《基本法》是「創造性的傑作」,經歷時間考驗,可見這是一部最多受到談論、最經常受到引用,最受到小心遵從,更加是產生了巨大功效的法律。

 

(以上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4月5日在其網誌發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