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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初衷沒公民提名成分

2015年04月04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基本法》的初衷很清楚,行政長官以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後普選產生,沒有「公民提名」成分。

 

梁振英今日出席《基本法》頒布25周年研討會後對傳媒說,回顧《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就行政長官產生辦法臚列五個主要方案,徵求香港各界意見。當中沒有「公民投名」,也沒有提到「國際標準」。

 

他說,最近很多討論,包括一些法律學者和律師團體,也贊同提名權專屬於提名委員會。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是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也是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向前發展。

 

不少市民反對按《決定》提出的政改方案,認為不夠理想。但市民需考慮實際情況,就是中央不會收回或修改《決定》。《基本法》已預留空間讓香港政制繼續發展,市民應予以支持。

 

他指,最近社會上越來越多人知道中央不會撤回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眼前的選擇就是沿用選舉委員會方式選出行政長官,或向前走出一大步,在《基本法》規定和《決定》下普選行政長。社會上越來越多市民願意、甚至呼籲立法會支持政府提交的政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