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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管理需與時俱進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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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

主席:

 

民政事務總署在11月11日就《建築物管理條例》(香港法律第344章)(《條例》)的檢討展開了為期12個星期的公眾諮詢。我希望藉着今日的會議,聽取各位議員的意見。

 

《建築物管理條例》提供法律框架,讓業主可以組織起來,共同管理好自己的大廈。對上一次立法會通過修訂這一《條例》是在2007年。自此以來,就《條例》的實施積累了新的經驗,社會生活變化又帶來了新問題和新挑戰,大廈管理工作亦要與時俱進。

 

民政事務總署於2011年成立了由相關界別的專業人士和持份者代表組成的建築物管理條例檢討委員會,就《條例》進行了全面審視。主席及立法會其他議員亦有參加這個委員會。委員會於去年3月發表了中期報告,我們當時亦向民政事務委員會作出了匯報。

 

經詳細考慮了委員會的建議,我們發表《建築物管理條例》檢討諮詢文件,邀請市民和持份者,特別是業主提供意見。

 

諮詢文件提出的建議分為四個部分,涵蓋需要修例的建議以及行政措施,亦解釋了政府及委員會對於社會人士曾經提出某些建議的看法。

 

文件裏面提出的主要建議,包括鼓勵業主更多參與大型維修工程的實施事宜;收緊關於委任代表文書的規定;成立法團所需的業權份數;以及公契經理人的委任、終止委任和酬金安排等。

 

關於鼓勵更多業主參與大型維修工程的建議,可以較好防止「圍標」活動,減少業主之間因維修問題發生糾紛。文件建議在決定進行大型維修工程時,要提高門檻,辦法可以有兩個︰一個方案是當討論通過進行大型維修工程時,將會議的法定人數,由佔業主總數的10%,提高至20%,或者其他較高的百分比;另一個方案是將通過決議所需的大廈份數,由佔會議投票份數的50%,提高至例如75%的比例。

 

多層大廈的大型維修工程涉及巨額款項,政府十分重視近年有關於「圍標」活動的指控。警方較早前已在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下成立專責工作小組處理,並且透過「復安居計劃」同業主和法團聯繫,積極收集線索。廉政公署亦積極跟進與「圍標」有關的賄賂投訴。我們認為重要的是業主方面提高警覺,通過參與去維護自己的權益。民政總署會繼續為業主和法團提供各種援助,包括聯絡其他機構,收集過往一段時間樓宇更新大行動的維修工程費用資料,稍後會嘗試向公眾人士提供作為參考。

 

文件建議的其他內容,我在此就不多介紹,留待同事們回答大家的問題。

 

我們稍後會逐一拜訪18個區議會,也會約見相關團體聽取他們的意見。我們鼓勵市民大眾在2015年2月2日之前提出意見和建議。在整理和吸納意見後,我們會草擬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討論通過實施。

 

多謝主席。

 

(以上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11月17日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檢討《建築物管理條例》的開場發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