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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列暫定古蹟

2017年03月13日

發展局局長馬紹祥以古物事務監督身分,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把屯門青山石角咀村附近的紅樓列為暫定古蹟;有關宣布今日刊憲,有效期12個月。

 

其間,該建築受嚴緊監管,未經古物事務監督批准,不得進行建造、拆卸、移走、阻塞、污損或干擾工程。

 

發展局表示,紅樓列為暫定古蹟,可讓政府與業主有時間商討可行保育方案,並讓古物事務監督全面考慮是否將該歷史建築定為永久性「法定古蹟」。

 

古物古蹟辦事處人員短期內會入內視察,評估近期工程對紅樓造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