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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將列暫定古蹟

2017年03月09日

政府將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展開法定程序,把位於屯門青山近石角咀村的紅樓列為暫定古蹟。

 

發展局表示,政府高度關注近日在紅樓附近和內部的工程,屋宇署已根據《建築物條例》勒令業主停止有關工程。政府今日得到古物諮詢委員會支持,會盡快刊憲宣布紅樓為暫定古蹟,使它獲得法定保護。

 

根據《條例》,暫定古蹟受到嚴緊監管,沒有古物事務監督、即發展局局長批准,不得進行建造、拆卸、移走、阻塞、污損或干擾的工程。

 

暫定古蹟有效期12個月,其間發展局會繼續與業主代表商討「寓保育於發展」的方案,古物事務監督也會考慮是否將暫定古蹟宣布為永久性的法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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