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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販售含二氧化硫牛肉判監

2014年11月12日

一名52歲女子出售含有二氧化硫的新鮮牛肉,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三年。 

 

食物安全中心今年六月在觀塘協和街一間肉店,抽取鮮牛肉樣本化驗,檢出百萬分之3,600的二氧化硫,於是提出檢控。

 

該商販曾因同樣違例事項,五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二萬元。

 

食安中心表示,二氧化硫是防腐劑,常用於乾果、醃菜和經加工處理的肉製品。但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在新鮮和冰鮮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和監禁6個月。

 

這種防腐劑屬低毒性,可溶於水,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但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惜食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