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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1對夫婦詐騙市區重建局136,000元現金補償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6個月及緩刑,並須於兩個月內各向市建局賠償50,000元。
裁判官鮑理賢宣判時表示,詐騙公帑是嚴重罪行。
被告為40歲的關分成及其妻陳淑儀。關分成被判即時入獄6個月,陳淑儀被判入獄6個月,緩刑兩年。法庭並下令夫婦兩人須於兩個月內各向市建局賠償50,000元。
案情透露,2002年7月,被告從友人獲悉市建局將收購旺角新填地街1座樓宇以作重建。該名友人涉嫌是有關詐騙勾當的主腦人物。
在涉嫌主腦人物的要求下,夫婦兩人租用有關樓宇位於天台的1個房間,以獲取市建局的現金補償。
該名涉嫌主腦人物負責支付所需的按金及現金,並要求與關攤分有關現金補償。
市建局2002年10月進行居民登記,被告當時訛稱居於上址,其後向他們發放合共136,000元的現金補償。關分成把其中110,000萬元交予懷疑主腦,餘款則據為己有。
若市建局發現兩人並非居住於有關的單位,則只會向他們發出34,486元的現金補償。
至今已有22人,包括本案被告及1名市建局前助理經理,分別在同案被控以貪污、欺詐及相關罪名。
其中11人已承認控罪或被裁定罪名成立,其中3人被判入獄4 - 32個月不等,另8人被判緩刑;包括懷疑主腦人物的餘下11人的案件正待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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