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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和內地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6月14日至17日合辦研討會,加強調查跨境經濟詐騙案的合作和交流經驗。
警務處處長李明逵表示,香港與內地在調查刑事案和追查贓款的程序,以及所依據的法律各有不同,調查人員需了解對方的制度和程序,才能有效地打擊層壓式推銷騙案。
為期4天的「2005年內地與香港層壓式推銷騙案研討會」,在灣仔警察總部舉行。
與會者來自內地、香港及澳門3地的經濟罪行調查人員,包括由內地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率領的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和分別來自內地10個省市的代表。
研討會探討層壓式推銷騙案的經濟罪行、相關的法例及案件介紹,並討論一些與經濟案件有關的課題,如求職騙案及利用互聯網絡詐騙的罪行。
李明逵今天在研討會上表示,層壓式推銷騙案,以及類似行騙手法的非法集資、墊支、種金等騙案,均涉及龐大的金額及大量的受害人,執法人員在調查和檢控上須付出很大的努力。
研討會的其他議題,包括內地、港、澳3地警方有關商業罪行調查方面的組織、架構和職能,以及現在3地聯絡方式和渠道,並交流3地案件調查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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