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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人士涉嫌企圖欺詐市區重建局收樓重建賠償金60多萬元,被廉政公署起訴,今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其中5名被告各否認企圖欺詐控罪,他們為陳偉權(31歲)、區妹(55歲)、黃沛寧(54歲)、李志強(55歲)和蘇友沖(49歲);另1名被林楚華(40歲)否認3項相同罪名。
裁判官練錦鴻把陳偉權的案件,押後7月25日預審。陳偉權獲准以現金20,000元保釋。
餘下5名被告的案件,則押後至7月19日預審。區妹、黃沛寧、李志強和蘇友沖各准以10,000現金保釋;林楚華則准以50,000元保釋。
裁判官命各被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不准離港。
有關控罪指被告企圖誘使市建局批出較他們有權申索的金額為高的現金補償。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假扮住客,訛稱居住於市建局在新填地街的重建項目樓宇單位,意圖騙取補償金。
若當時市建局相信他們的聲明,將發放合共612,000元的現金補償。有關涉嫌控罪在2002年10月18日至2003年9月5日期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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