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屬下的牌照事務處,今天聯同警方在深水�區,突擊巡查6間涉嫌無牌經營的賓館及床位寓所。當局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是否提出檢控。
民政事務總署助理署長張馮泳萍表示,一向十分關注賓館及床位寓所的樓宇及消防安全;她呼籲市民及來港旅客,不要光顧缺乏安全保障的無牌賓館及床位寓所。
為打擊非法經營賓館及床位寓所,牌照事務處職員經常根據廣告、街招及投訴資料,採取搜查及掃蕩行動。
牌照事務處自去年7月起,加強巡查及檢控無牌賓館及床位寓所的人手;並與各警區和其他政府部門合作,擴大情報蒐集範圍及安排聯合掃蕩行動。
牌照事務處已在問題較嚴重的區域加強宣傳,使市民認識有關問題及舉報無牌經營的賓館及床位寓所。
該處已推出相關措施,呼籲旅客選擇入住持牌旅館,包括在各入境口岸張貼有關的宣傳海報,並透過香港旅遊發展局,呼籲旅客入住持牌旅館。
經營無牌賓館的最高刑罰,是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兩年;無牌經營床位寓所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如欲舉報無牌經營的賓館或床位寓所,可致電牌照事務處的舉報熱線電話:2881 7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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