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與去年2月1宗黃大仙高空墮物案有關的50歲男子,今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8個月。
案情透露,去年2月20日下午約2時,黃大仙沙田坳道118號1幢醫院大樓的天台進行工程期間,1塊鐵柵從高處墮下,擊中路過的8歲女童。
女童頭部受創,於3月28日傷重不治。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其後接手調查,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61歲和50歲的工人和判頭。
警方根據《簡易治罪條例》,控告該名61歲工人容許物體自高處墮下,50歲判頭則被控容許物體在建築物進行粉飾工程期間自高處墮下。
兩人被判罪名成立,50歲判頭今天被判處入獄,61歲工人則獲押後至4月6日判刑。
警方呼籲市民,特別是建築業工人和判頭,必須採取措施防止物件從高處墮下,否則可能負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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