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調查科人員,在兩天的打擊非法勞工行動中,共拘捕15人,包括14名涉嫌從事非法勞工的內地旅客,以及1名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的香港居民。
入境處根據線報,共調派65名調查科人員,在9月1日清晨4時30分展開行動。共搜查了17個目標地點,並檢查了25名人士的身份證明文件。行動於今天上午9時結束。
被捕的9男5女內地旅客,年齡介乎22 - 55歲,分別來自廣東、廣西、福建及江門,他們涉嫌從事廢物收集及轉賣、販賣二手電器及手提電話等工作。
該名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的香港居民,則獲准保釋外出,等侍進一步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所有旅客,在未經入境處處長許可之前,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不論該等工作受薪與否。
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也會被檢控及判罰。
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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