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表示,隨着社會迅速發展,公眾對專業人士的操守及專長的要求不斷提高,而資訊科技應用能力及相關的管理技巧,也已成為,並仍將是律師必須具備的主要才能之一。
李國能在東京出席第18屆亞洲法律雙年會議(18th Biennial Conference of LAWASIA 2003)午餐會致辭時表示,隨着全球趨向一體化,律師正於資訊科技及數碼年代生活及工作,社會也因而要求更高的工作效率。
他說,律師唯有緊貼資訊發展步伐,才不致喪失生存空間。
李國能強調,律師不是,也絕不能只是法律技術員,而必須是關注公眾利益的法律專業人士。
他說:「法律界要繼續維持公眾的信心及贏得公眾的尊重,律師必須充分明瞭及認同這角色,這是相當重要的。
他又指出,法律界作為文明社會的一個重要團體,必須保持獨立。他說:「只有一個本身獨立,又被社會認為是獨立的法律界,才能有效地履行這個責任。」
第18屆亞洲法律雙年會議,與9月1日至5日在東京舉行的第10屆亞太區首席法官會議(10th Conference of the Chief Justices of Asia and the Pacific)一同舉行。
亞洲法律(LAWASIA)是個主要由亞太地區的大律師公會、法律組織、個別律師、律師行及公司的代表所組成的專業組織。自1966年成立以來,於區內不同地點共舉行了17次雙年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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