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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5月13日
市區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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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更新五項目租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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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區重建局今天展開為期3天的調查,為5個前土地發展公司的項目,更新住宅租客記錄,以便有關項目推行時,可藉此估計所需的安置單位數量和成本。

 

     市建局強調,今次的租客調查,不應被理解為即將進行有關項目。基於涉及商業敏感資料及防止投機活動,市建局只會在項目正式開展時,才公布項目的推行時間表和模式。

 

     該局指出,今次調查的主要目的,是更新有關居住在項目範圍內住宅租戶的資料;以便有關項目推行時,可藉此估計所需的安置單位數量和成本。

 

     該5個項目,分別是觀塘市中心、上環卑利街╱嘉咸街、旺角洗衣街、筲箕灣西灣河街及黃大仙衙前圍村;估計涉及2,400名住戶。

 

     去年7月9日通過的《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規定業主須給予最少12個月的寬限期,始可在擬終止租約日期收回物業。換言之,該5個項目受到新例影響的租客,最早只會在今年7月9日才需要遷出。

 

     市建局表示,雖然修訂法例撤銷了法定補償,不過,有需要在適合的情況下,為受到重建項目影響的合資格住宅租戶,以特惠方式提供安置或補償。

 

     對於尚未開展的前土發項目,市建局在正式推行有關項目時,訂定適用的政策。

 

     原則上,市建局按照修例前的法定補償準則計算特惠現金津貼,以及在合適情況下,為住宅租客提供安置選擇及為同意在既定日期前遷出的租客,提供額外津貼。

 

     至於非前土發項目的租戶,市建局提供的特惠現金津貼,則相等於3倍的應課差餉租值和鼓勵早日遷出的額外津貼;合資格的住戶可選擇安置。

 

     今天展開的調查,為期3天,共調派300名工作人員負責,市民如有任何有關查詢,可致電市建局熱線電話2588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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