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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將按照既定的城市規劃程序,處理今天收到保護海港協會,就中環(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圖提出修訂土地用途的申請。 
  
     然而,任何有關修訂土地用途的申請,也不影響中區填海第3期工程的填海幅度,因為工程的填海範圍,取決於中環灣仔繞道的定線,以及須沿日後在中環灣仔繞道以北的新海岸線,重置目前海岸線上的各項措施。 
  
     根據中區(擴展部份)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1幅用地已劃為「綜合發展區」,另有4幅用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與海旁有關之商業及休憩用途」。 
  
    「綜合發展區」是平台式建築物,東面興建低層的園景行人平台,西面則興建「橫向型樓宇」作商業用途。 
  
     園景行人平台及下層商業設施最高部分的高度,為主水平基準面以上16米(路面起計約兩層高);而「橫向型樓宇」最高部分的高度,為主水平基準面以上50米(路面起計約10層高,但高度將朝海旁方向遞減)。 
  
     這幅用地日後的任何發展,均須城規會批准,以確保有關發展符合規劃意向。 
  
     沿海濱長廊的「其他指定用途」,高度限制由主水平基準面以上13米(約兩層高)至主水平基準面以上25米(約4層高),旨在確保該處只為低層建築物,以配合海旁的環境。 
  
     有關地帶打算用作酒樓餐廳、茶座及零售商店,為海旁增添活力。 
  
     若日後有任何建議修訂土地用途地帶,必須經過法定的規劃程序,市民也可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規定提交反對書。 
  
     中區填海第3期工程範圍內劃為「休憩用地」的土地面積約9公頃,而市民將更容易直達日後這個更富活力和吸引力的海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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