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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4月2日
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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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設施保安計劃評估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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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崇堯主持頒授儀式
符合標準:海事處處長崔崇堯(中)主持頒授儀式後,與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和現代貨箱碼頭的代表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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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於船舶和港口設施的新保安制度《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安規則》,7月1日起生效。

 

     海事處處長崔崇堯表示,香港31個須符合新制度的港口設施,均完成保安評估及獲批核,其中23個已提交保安計劃擬稿,評估工作正在進行。

 

     崔崇堯今天主持儀式,以誌香港首兩批的港口設施 --- 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和現代貨箱碼頭 --- 取得符合聲明,證明所屬設施符合國際海事組織通過的新保安要求。

 

     他表示,餘下的保安計劃審核工作,預期在本月底前完成。

 

冀六月發出保安級別

 

     崔崇堯說:「我們的目標,是5月把符合規定的港口設施名單送交國際海事組織,並於實施《規則》日期前1個月,即6月1日發出有關的保安級別。

 

    「為順利實施《規則》,我們會繼續與所有相關者,尤其是業界人士緊密合作,確保香港繼續是全球最具效率、最安全的港口之一。」

 

     國際海事組織於2001年9月11日慘劇發生之後,研訂適用於船舶和港口設施的新保安制度。

 

    《規則》的主要目標,是在締約政府、政府機構、航運和港口業間建立國際合作框架,共同偵查和評定保安威脅,以及採取預防措施,防範發生保安事故而影響行走國際航程的船舶和服務這些船舶的港口設施。

 

已考慮對業界影響

 

     為符合《規則》的要求,服務行走國際航程船舶的港口設施,須進行保安評定和制定保安計劃。

 

     海事處自去年初獲委任為指定當局以來,一直與其他相關政府部門、航運和港口界緊密合作,以在香港實施《規則》。

 

     該處在採取步驟實施《規則》時,已考慮這對業界、港口效率和競爭力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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