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公布,4月份共批出17份建築圖則,其中港島四份、九龍四份及新界九份;另發出12份入伙紙,包括港島四份、九龍三份及新界五份。
4月份批出的圖則中,六項為住宅及商住發展、四項商業發展、兩項工廠及工業發展及五項社區服務發展。
該月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有22項,這些工程完成後將提供192,747平方米的實用面積作住宅用途,以及37,000平方米的面積作非住宅用途。
屋宇署發出的12份入伙紙中,住宅用途的樓面實用面積有33,270平方米,非住宅用途的樓面實用面積為42,617平方米。
4月份新落成樓宇的報價總值約為12億1,400萬元。
屋宇署也批准四項拆卸樓宇工程,包括四幢樓宇及其他建築物。
該署於4月接獲2,194宗有關違例建築工程的投訴,並發出730個違例建築清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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