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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古蹟: 位於屯門何福堂會所內的馬禮遜樓(前達德學院校舍主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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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香港法例第53章),宣布位於屯門何福堂會所內的馬禮遜樓由即日開始列為暫定古蹟。
而這項宣布亦在今日刊登憲報,即日生效,有效期為十二個月。
政府發言人說:「這項宣布可給予該歷史建築物法定保護,使其暫時免被拆卸,讓政府可與擁有人進行磋商,以期就這座歷史建築物的保存達成共識。」
何福堂會所的擁有人,即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於上月初向屋宇署申請拆卸該會所,而建築事務監督正考慮該項申請。
不過,古物諮詢委員認為馬禮遜樓最具文物價值;屯門區議會對於拆卸計劃感到關注,並曾於上月討論此事,表示支持保存馬禮遜樓。
發言人解釋,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的規定,馬禮遜樓一旦獲宣布為暫定古蹟,除非得到民政事務局局長以古物事務監督的身分給予許可,否則在宣布有效期內不得予以拆卸。
馬禮遜樓建於1936年,為1937至1945年抗日期間著名19路軍軍長蔡廷鍇將軍(1892至1968年)的別墅一部分。
1946至1949年,該別墅曾被用作達德學院的校舍。達德學院是在周恩來和董必武指導下創辦的大專院校。
學院建立後,不少知名學者均到此居住和講學。馬禮遜樓的擁有人現時以該處作為退修用的營舍。
馬禮遜樓的建築特色頗為獨特,選用上海批盪,並以裝飾派藝術的建築風格建成,廡殿式的屋頂以青釉中式瓦片砌築,四角則飾以瑞龍,這中西兼容風格在香港現今難得一見。
發言人表示,考慮到馬禮遜樓的歷史和建築價值,以及社會人士對保存文物的期望,該建築物確實值得保存,並希望達致會所擁有人和政府都可接受的保存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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