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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3月26日
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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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通過4200萬禽流感特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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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天通過批准撥出4,200萬元,向直接受禽流感影響的活家禽經營人士發放特惠補助金。

 

     這一次過補助金的對象,包括批發商、零售商、運輸商及雞隻飼養場東主;方案大致參照2001年禽流感事件的方案。

 

     根據建議,特惠補助金的發放大致如下:

 

•在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轄下家禽批發市場經營的活家禽批發商每個攤檔可獲發40,000元;

 

•根據漁護署備存的記錄,定期運載活家禽的運輸商,可以每輛貨車計獲發24,000元;

 

•食物環境�生署轄下濕貨街市內活家禽檔位租戶,每檔可獲發30,000元;

 

•房屋委員會或房屋協會處所內售賣活家禽的新鮮糧食店牌照持有人,每個牌照可獲發30,000元;私人樓宇內售賣活家禽的新鮮糧食店牌照持有人,每個牌照可獲發50,000元。

 

•預留約151萬元,在雞場停產3個月或以上時,發放予本地雞場東主;

 

•漁護署轄下家禽批發市場和食環署轄下濕貨街市,在寬免租金期內,連續停業30天或以上的活家禽批發商和零售商,可向漁護署╱食環署申請寬免餘下的租金;

 

•漁護署家禽批發市場指定供運載活家禽貨車停泊的月租車位的泊車費,在寬免期內也會獲得寬免。

 

•當局也會向在寬免期內,獲准在私人樓宇內售賣活家禽但停業的新鮮糧食店發放10,000元特惠補助金;繼續在私人樓宇內售賣活家禽的新鮮糧食店發放5,000元;

 

•政府也建議保留20%的特惠補助金,直至僱主履行對僱員的責任後才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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