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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統籌局因應近期非典型肺炎事件的發展,向全港學校發出詳細指引,方便學校採取有關應變措施。指引包括公民教育、預防措施、警覺措施及緊急措施四方面。
公民教育
根據指引,學校應向全校教職員及學生說明個人�生對防止傳染疾病,特別是對防止傳染非典型肺炎的重要性;並強調防止非典型肺炎擴散是每一個市民應盡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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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防肺炎: 政府向市民加強宣傳預防非典型肺炎的重要性;而教育統籌局亦配合事態的發展,為學校發出具體指引,方便學校採取有關應變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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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採用多元化學習方式,增加教員和學生對非典型肺炎的認識和關注;以及舉辦講座,或利用家長通信,向家長傳達有關信息。
預防措施
學校須依據教統局和�生署的有關指引,制訂非典型肺炎的預防及應變措施,包括:
•提醒學生留意自己及同學的身體狀況;
•學校禮堂及課室須保持清潔及空氣流通;
•洗手間宜備皂液,不設公用毛巾,並張貼指示,要求員生用皂液洗手,以防傳染;
•備有員生的病假記錄;
•身體不適員生及照顧他們的人士都應戴上口罩,以防傳染;
•遇有不尋常的情況,例如缺席人數增加,或大量缺席者都有非典型肺炎相似的病徵,應即通知�生署及教統局。
警覺措施
對於證實有家屬受到感染,或曾與受感染患者接觸,但未有出現病徵的員生,應留家觀察七天(非典型肺炎潛伏期為七天)。
與此同時,學校應:
•按�生署指示,清洗校園指定範圍及消毒;
•發信被要求留家觀察的員生,說明休課期間學校提供的支援;例如輔導有心理壓力員生;以及為學生提供學習支援;
•發信給全校家長,通知有關情況,並請他們留意子女身體狀況,如有異狀,即時求診及通知校方和�生署。
緊急措施
員生如染上非典型肺炎,而發病或入院期不足一周,全校須停課七天。停課日期需由全年90天學校假期內扣除。
期間學校應採取的措施包括:
•全校員生在停課期間,如有不適,須立即就診及通知校方及�生署。停課期完結後,仍要避免讓不適的員生,尤其是有發熱、咳嗽等病徵的員生上學;
•如有需要延長停課期,校方須通知�生署及教統局,由�生署評估學校情況,再作決定;
•染上非典型肺炎的員生,停課或入院已超過七天,而在校員生沒有非典型肺炎病徵,全校照常上課;
•清洗校園指定範圍並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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