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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委員會公布,維持轄下76個停車場的私家車月租收費,33個租用率達9成或以上的停車場,月租調高5%。新收費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主席廖勝昌今天(11月29日)表示,月租調整幅度溫和,金額介乎30 - 90元不等;涉及約3,600個租用率最高的停車場車位,佔所有可供出租的月租私家車位約18%。
廖勝昌說︰「在考慮調整時,我們參考政府和私營停車場最新的收費情況。鑑於近日整體經濟情況已有改善,適合把月租租用率最高的停車場收費輕微上調5%。」
房委會現有109個停車場,約26,700個停車位。根據現行的3級收費制分布,租用率達「90%或以上」的停車場33個,租用率「50%至低於90%」的58個,餘下18個的租用率「低於50%」。
一般停車場時租收費將調高1元,市區╱市郊停車場的新收費為時租12元,新界為時租8元。
廖勝昌表示,維持目前晚上11時至翌晨7時的較低時租收費水平,即市區╱市郊的時租8元和新界時租5元;電單車的時租收費也維持不變,即每小時2元。
小組委員會同時通過調高轄下約2,800個電單車停車位的月租20元;有上蓋車位新收費270元,露天的220元。今年9月,這些停車位的平均租用率為89%。
由2006年開始推行的日泊停車證(上午8時至下午8時),收費調高5元,新收費為市區╱市郊60元,新界45元。
小組委員會也通過維持大量購買泊車代用券可獲20%折扣優惠的安排,商戶可購買泊車代用券的數目為50張或其倍數;以及維持輕型貨車的月租和時租收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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