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今天(9月25日)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提出多項建議,以完善現行適用於向公眾銷售非上市證券及期貨產品的規例。
這些建議源自證監會在去年12月呈交予財政司司長的報告,旨在加強香港以披露為本的監管方針。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提出的完善建議有助提升香港的監管制度,但同時需要所有向公眾銷售投資產品的機構合作,嚴格遵守法規。投資者必須作好更佳的裝備,對投資決定負責。
為配合有關建議,當向將於稍後就擴大投資者教育工作的範圍,以及成立金融糾紛調解組織的事宜,另行諮詢公眾。
公眾可於12月31日或之前,透過證監會網站,或以電郵、郵遞或傳真(2293 5722)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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