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最近出版了《休息時段指引》,鼓勵僱主和僱員重視休息,透過協商訂定既適合僱員,又能應付業務運作需要的休息時段安排。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規定,僱主須在合理及可行範圍內,確保僱員的工作安全及健康。
長時間連續工作而沒有休息,令人容易疲勞,不僅削弱判斷力、生產力,也會影響工作效率和服務質素,甚至引起工傷意外。
該《指引》建議僱主與僱員,協商訂定僱員在連續工作一段時間後,安排適當的休息時段。
如機構現已設有勞資協商機制(包括安全委員會),僱主應透過該等機制,徵詢僱員對休息時段安排的意見。
根據《指引》,從事危險或艱辛工序的人員,例如從事涉及高溫、蒸氣或震動的工作,或需要消耗大量體力(如人力搬運重物)的工作,可能需要較頻密的短暫休息時間。
職安大使何嘉麗,將在《指引》中示範有助消除工作疲勞的伸展運動,圖文並�介紹頭部運動、上背及肩部運動、上肢和下肢運動。
勞工處已向工會、商會、專業團體、行業性三方小組和職業安全健康局轄下各安全委員會派發《指引》。
有關人士也可從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辦事處免費索取《指引》,或在勞工處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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