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選民登記諮詢報告即將公布

2016年01月18日

none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

主席:

 

行政長官於上周發表了2016施政報告,今天我就施政報告中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有關選舉安排、人權及推廣《基本法》事務的相關措施向大家作進一步簡介及交代。

 

公共選舉

 

我們一直與選舉管理委員會緊密合作,確保各公共選舉在公平、公開和誠實的情況下依法舉行。2015年區議會選舉已於去年11月22日順利舉行。根據法例,選管會將會在選舉結束後的三個月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我們將研究選管會的報告及跟進相關的建議。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及行政長官選舉將分別於2016年第四季及2017年第一季舉行。我們會在下一個議題就上述兩個選舉的選舉開支上限諮詢委員意見。

 

選舉事務處亦會在2016年中至2017年初就相關的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及實務安排,諮詢本委員會的意見。

 

2016年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補選

 

2016年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補選將於今年2月28日舉行,提名期已在1月5日開始,直至今天結束。本委員會已於去年11月的會議討論是次補選的實務安排。

 

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準備工作

 

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今年第三季舉行。合資格登記成為選民的人士必須在今年5月2日或之前提出申請,才會被納入今年7月發表的正式選民登記冊,並在隨後的立法會選舉中投票。

 

選舉事務處將會在今年上半年就《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選舉的實務安排,以及選舉的宣傳計劃,諮詢本委員會的意見。

 

選民登記

 

因應公眾最近對選民登記的關注,政府展開了對現行選民登記制度和相關安排的檢討,並於去年11月26日發表《優化選民登記制度諮詢文件》,蒐集公眾對進一步改善選民登記制度的一系列建議措施的意見。諮詢期已於今年1月8日結束。

 

諮詢文件提出共十項短期和中長期建議措施諮詢公眾意見。在2015年11月26日至2016年1月8日的諮詢期間,我們透過郵遞、傳真及電郵方式共接獲277份意見書。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政黨、團體及公眾人士遞交的意見書。我們亦於2015年12月21日在本委員會會議上,就諮詢文件中的各項建議措施徵詢各位議員的意見。我們正在分析所收集到的意見以及擬備諮詢報告的階段,並計劃及爭取在本星期內公布有關報告。諮詢報告會載列諮詢的結果,以及政府在考慮所收到的意見後,就各項建議措施的立場。

 

初步看來,是次公眾諮詢收集到的意見大致上都支持我們在諮詢文件中提出可在短期內推行的措施。選管會因此會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之前,盡快通過修訂附屬法例或採取行政措施先落實這些短期內可推行的措施,包括把更改登記資料的限期提前至與新登記申請限期一致、改以平郵方式發出所有查訊信件及通知書、進一步加強與其他政府部門核對地址資料、增加更多與選民溝通的通訊渠道,以及就選民登記加強公眾教育和宣傳。

 

首先,選管會會在本月就《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第541章)下的附屬法例作出修訂,將更改登記資料的限期提前至與新登記申請限期一致。在完成有關附屬法例的修訂的審議程序後,2016年選民登記周期的更改登記資料法定限期會由原來的2016年6月25日提前至2016年5月2日。政府在2016年3月初展開2016年選民登記運動時,會就新的更改登記資料法定限期作出相應宣傳,提醒市民今年的新登記及更改登記資料的法定限期均為2016年5月2日。

 

此外,選舉事務處會以平郵方式發出所有查訊信件及通知書,以方便選民。

 

我們於今年的選民登記運動亦會加強宣傳,以提醒已登記選民應盡公民責任,適時向選舉事務處更新其登記資料(尤其是住址),同時推廣以下選民登記信息:

 

---選民應盡公民責任盡快更新登記住址;

 

---鼓勵選民使用「選民資料網上查閱系統」或選舉事務處熱線;

 

---市民應提供真實及正確的資料;以及

 

---選民應盡快就選舉事務處的查訊作出回覆。

 

至於諮詢文件內提出可進一步考慮的較長遠措施,包括提高有關選民登記罪行的刑罰、檢討反對機制及引入要求選民提供住址證明等,都可能涉及修改主體法例。由於本屆立法會會期只剩下六個月左右,而且目前仍有大量條例修訂草案要處理,故此在時間上我們在下屆立法會會期開始時才會提交相關建議予立法會討論。

 

無論如何,我們會考慮在諮詢期間所收集到的意見,制訂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我們會在本星期公布的諮詢報告中進一步交代相關詳情。

 

人權方面

 

主席,在人權方面,特區政府一直以多種方式推動各項人權,包括兒童權利。我們會和相關政策局和部門保持緊密合作,靈活地運用現時的機制推動兒童權利在各方面得到尊重和保障。

 

政府自從2006年推出「兒童權利教育活動資助計劃」,至今已資助約270項由非政府機構,包括社區團體、兒童團體、少數族裔團體及中小學所舉辦的活動。受資助的社區活動以不同的社群為對象,加強公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2016年度的資助計劃繼續設有「一般項目」及「主題項目」資助類別,「主題項目」類別下的受資助活動將以「身心健康 愉快成長」為活動主題。

 

此外,兒童權利論壇作為政府、兒童及非政府兒童組織就兒童事務提供交換意見的平台,在2016年,我們將會繼續鼓勵各界對兒童事務有興趣的人士(包括兒童)就議題提出建議並參與相關討論。當局已進一步加強家庭議會與兒童權利論壇的協作,向家庭議會轉達兒童在兒童權利論壇上對各項政府措施的意見,以協助家庭議會評估不同政策對家庭的影響,相信這會有助更有系統地收集兒童的意見,作為各政策局/部門在制訂政策時參考。

 

在促進平等機會及消除歧視方面,我在開場時提到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已經向政府提交了報告,我們將於二月的委員會會議聯同諮詢小組主席張妙清教授,向委員匯報諮詢小組的建議。我們會仔細研究報告內容,並與各方持份者溝通,致力在社會上建立多元、包容及互相尊重的文化。

 

推廣《基本法》

 

在《基本法》的宣傳推廣工作方面,我們認為宣傳推廣工作對落實《基本法》十分重要。我們會繼續舉辦大型的推廣及宣傳活動,以加深市民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全面認識和準確理解。這些活動包括舉辦巡迴展覽及安排《基本法》流動資源中心到訪不同地區及學校。此外,我們亦會繼續透過「《基本法》推廣資助計劃」,資助非政府組織或民間機構舉辦不同形式的《基本法》推廣活動,例如研討會、問答比賽和辯論比賽等。

 

我們亦會協助政務司司長,透過其擔任主席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就《基本法》的宣傳推廣工作給予高層次的統籌和指導。督導委員會由相關的政策局局長和部門首長與非官方成員組成,負責就推廣《基本法》的整體策略和主要範疇的計劃提供意見和指導,並統籌社會上不同界別和民間組織舉辦的活動,向社會各界推廣《基本法》。督導委員會的工作透過下設的五個工作小組進行,即由民政事務局負責的本地社區工作小組、教育局負責的教師及學生工作小組、公務員事務局負責的公務員工作小組、工業貿易署負責的工商專業界工作小組,以及政府新聞處負責的海外人士工作小組。

 

多謝主席給予時間介紹相關內容,我和同事樂意解答議員有關的問題。

 

(以上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1月18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就施政報告內有關選舉安排、人權及推廣《基本法》事務政策措施的開場發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