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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增幅料可追上通脹

201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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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

主席:

 

政府於今年1月21日,向立法會提交兩項與調高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有關的附屬法例,包括《2015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及《2015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立法會其後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這兩項公告。

 

首先,我衷心感謝小組委員會主席蔣麗芸議員和19位委員的審議工作。小組委員會召開了三次會議,通盤仔細地討論政府的建議,並且邀請持份團體出席會議表達意見,各委員和我一起聽取了18個團體及個別人士的意見。我很高興知悉小組委員會各委員均沒有提出有關反對公告的動議。隨着立法會今日完成審議這兩項公告,勞工處會為落實新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作好準備,展開廣泛的宣傳活動,以配合新水平於今年5月1日---即勞動節---開始實施。

 

我亦感謝昨晚共12位議員所提出的意見。我想在此作扼要回應。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

 

首先,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每小時30元調高至32.5元,我明白部分議員有不同的意見和看法。由於最低工資對香港勞工市場、就業、社會、經濟,包括中小企的承受能力,甚至通脹、生產力、競爭力、工資水平等多方面均可能有影響,在釐定最低工資水平時,政府必須按以數據為依歸的原則,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同時亦要顧及維持本港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的需要。

 

由勞工界和商界委員,以及學者和政府人員同時參與的、高層次的最低工資委員會,全面、客觀及持平地檢討最低工資水平。委員會進行了深入及廣泛的諮詢,收集相關組織及公眾人士就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的意見,以及最低工資對社會經濟及各行各業,特別是中小企和低薪行業的影響。除了詳細分析政府統計處所進行的「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的工資分布數據外,委員會亦審視其他調查結果,例如最低工資對零售業及飲食業的薪酬階梯連鎖反應,也可說是漣漪效應的研究結果,並且考慮了其他未能完全量化的相關因素。政府認同委員會的建議已適當地平衡僱員及僱主的利益,而新水平訂於今年5月1日生效,亦是務實及合理的安排。

 

有議員指最低工資委員會用滯後的數據來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我在立法會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上已作出澄清,這是對最低工資委員會檢討工作的嚴重誤解。最低工資委員會參考了「一系列指標」及大量公布頻密及較新的數據,包括勞工供求、通脹、本地生產總值及物價預測、失業率等,以掌握香港社會經濟及就業各範疇的最新情況及趨勢。委員會亦採用影響評估框架,估算不同最低工資測試水平對僱員、企業、失業率及通脹的可能影響。委員會更前瞻性地考慮經濟前景,以顧及在建議最低工資水平至新水平實施期間的時間差距,力求作出全面的考慮。

 

至於有議員關注最低工資水平的增幅能否追上通脹,我想指出,在過去一年以來,本港通脹大致呈緩和趨勢,由2013年5月,即上次最低工資水平調升後至今年1月,基本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累計升幅是5%。由於國際商品價格回軟,近期輸入通脹壓力較低,而本地成本壓力亦維持溫和,通脹的上行風險在未來一段時間應會依然受控。因此,如通脹沒有大幅上升,最低工資在今年5月1日起由30元調升至32.5元的8.3%增幅,預期可追上同期兩年的通脹。

 

事實上,最低工資委員會就最低工資水平進行的影響評估,通脹只是其中一項考慮因素。我們不能硬性地以通脹率來決定最低工資水平,否則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便不能全面顧及社會、就業和經濟等因素及其他的相互影響,亦可能導致工資與物價互相追逐的「螺旋式通脹」(self-perpetuating inflationary spiral)。

 

有議員要求政府或應宣傳更多有關最低工資的正面效應,不要(令人)有錯覺最低工資帶來的全是負面效應。就此,事實上我之前也很清楚地說過,其實最低工資實施以來,其正面影響遠遠大於負面的效應。

 

最低工資其實也是一項扶貧的主要政策工具,成效也有目共睹。另一方面,法定最低工資有助鼓勵勞動人口投入或重投勞工市場,積極提升他們的就業意欲。我有些數據可與大家分享。最新,即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的數字顯示,香港的總就業人數已上升至3,807,500人,較最低工資實施前的3,542,300人增加逾265,200人,其中約三分之二---這點值得留意---是女性,有181,200人;當中尤以較年長和較低技術女性的升幅最為明顯,50歲及以上和較低技術的女性的就業人數分別增加120,000人和125,000人。

 

最新的數據亦顯示,女性勞動人口及就業人數分別按年上升3.6%及2.8%,即增加66,900及51,800人,而男性勞動人口及就業人數同期的升幅則較為輕微,分別按年上升1.0%及1.4%,即增加20,100及25,700人。我舉出這些數字,正正帶出最低工資無疑吸引了很多中年的低技術女性重投勞動市場,增加生產力。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周期

 

很多議員昨晚提到最低工資水平應要「一年一檢」,我已在不同場合,也在委員會中詳細解釋過。我想重申,《最低工資條例》規定最低工資水平須每兩年至少檢討一次,確立檢討周期絕對不能超出兩年的時限,這是務實的做法,也是最低工資立法時在立法會的共識。這安排對僱員及僱主皆有好處。首先,有關安排對僱傭模式的影響較少;若每年都要進行檢討,最低工資水平或會出現頻密的調整,部分僱主為保留控制勞工成本的彈性,可能傾向提供短期僱傭合約,聘請較多散工來代替長工,引致僱傭合約零散化。其次,如每年都檢討最低工資水平,僱主制定服務合約和商務合約時,亦難於預算當中的薪酬開支成本。檢討最低工資水平涉及就業、經濟及社會相關情況等一連串複雜的課題,由於香港實施最低工資的經驗尚淺,現階段我們適宜維持每兩年至少一次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的靈活做法,尤其當經濟下滑時可以有緩衝的空間,這點是重要的。此外,現時法例已容許在有需要時,政府可於較短時間內進行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即是我們有彈性可多做一次檢討。

 

有議員關注殘疾僱員就最低工資的保障。我想指出,《最低工資條例》很明顯保障不論殘疾僱員或健全僱員亦同樣享有法定最低工資,而因應社會人士擔心一些殘疾僱員可能會遇到就業困難,條例同時為殘疾僱員提供可選擇的生產能力評估機制---我強調,這是由殘疾僱員選擇、決定是否做---在殘疾人士的工資保障和就業機會兩者之間取得合理平衡。勞工處在進行檢討後,建議保留這項特別安排,但會推行優化措施,當中包括加強協助殘疾僱員選擇進行評估的程序,提高認可評估員進行評估的質素,以及改善殘疾僱員、僱主及認可評估員之間的溝通。勞工處在諮詢康復諮詢委員會及勞工顧問委員會後,已於去年12月向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檢討結果。上述三個委員會均大致上接受勞工處的檢討結果及建議。勞工處會繼續廣泛宣傳殘疾僱員享有最低工資及選擇進行評估的權利,以及監察評估機制的整體運作。

 

對於有議員建議為殘疾僱員提供工資補貼,我在小組委員會會議上亦已解釋過。政府重視殘疾人士就業,目標是協助及支援殘疾人士憑着他們的能力,而非因其殘疾覓得合適工作,並讓殘疾人士的權利、能力和貢獻在一個傷健共融的社會獲得適當的肯定。政府會繼續為殘疾人士提供職業訓練和就業支援,同時採取正面的鼓勵措施,包括嘉許良好僱主、推廣良好的做法及為僱主提供誘因和協助等,以促進殘疾人士的就業機會。在現階段,我們沒有計劃為殘疾人士提供工資補貼。

 

結語

 

主席,法定最低工資在2011年5月1日勞動節實施至今,一直推行暢順,低收入僱員的薪酬持續錄得增幅;在2014年11月至今年1月期間,與最低工資實施前的季度,即2011年比較,低薪全職僱員,撇除最低工資不適用的政府僱員及留宿家庭傭工的平均每月就業收入累計上升34.5%,扣除通脹後的實質升幅是12.7%。整體勞工市場保持平穩,就業人數穩步上升,失業率亦維持在較低水平,事實上我們現在可說是全民的充分就業。這是社會各界包括立法會共同取得的成果,我衷心感謝勞工界、工商界、立法會議員和其他持份者對最低工資政策的認同及支持。

 

我亦想藉此機會衷心感謝最低工資委員會翟紹唐主席和所有委員,他們很努力地完成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的重任,最重要是取得一致共識。在這基礎上,加上社會各界及議員的支持,讓我們今年5月1日勞動節,一同見證法定最低工資落實四周年,也同時實施新的最低工資水平,令基層勞工的收入得到改善。

 

主席,我謹此陳辭。多謝。

 

(以上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3月19日在立法會就《2015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和《2015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的議案辯論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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