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檢討勞工法例 保障僱員權益

2014年11月26日

none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

主席:

 

我一再感謝潘兆平議員提出今晚這個動議、鄧家彪議員及陳健波議員的修正議案,以及剛才有另外八位議員提出很多有用及寶貴的意見。我重申政府一直高度重視保障僱員的職安健及工傷權益。

 

潘兆平議員在原動議建議政府成立專責委員會,檢討有關職安健及僱員補償事宜的政策;陳健波議員在修正案中建議政府檢討目前工傷工人的康復政策。我想指出,行政長官在《競選政綱》中倡議成立包括勞、資雙方及勞工處代表組成的專責小組,進行有關研究。為此,政府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討論如何落實此項政綱項目。工作小組除了詳細檢視現行僱員補償制度及投購僱員補償保險的情況外,並就改善有關保險、賠償、治療及康復服務等課題進行深入研究和提出建議,讓有關政策局/部門/機構進一步考慮有關跟進事宜,初步預計可於明年上半年公布下一階段工作。

 

此外,勞工顧問委員會轄下設立了職業安全及健康委員會,成員包括僱主、僱員、專業團體以及政府代表,就檢討香港的職安健標準、工作安全守則及改善現時執行職安健法例制度等向勞工處提供建議。委員會一直以來就業界關注的職安健議題,特別是建造業的職安健問題,給予寶貴意見,協助政府制定適切的政策和措施。

 

我現在扼要回應議員的其他意見和建議。

 

建造業

 

首先,在建造業的職業安全方面,勞工處聯同業界及職業安全健康局,制定多項的應對措施,爭取從源頭防止意外的發生。這些措施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強巡查及監察力度。勞工處除了每年進行5萬多次恆常的地盤巡查外,會不時針對高危工序,例如高處工作、電力工作、隧道工程、吊運作業等,進行特別執法行動。勞工處在過去兩年已加強巡查建築地盤及嚴厲執法,以遏止不安全的作業。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我們現在見到有違法時,不會再有任何寬限或警告,我們是即時檢控的,如果是嚴重的,我們甚至會發出停工令。此外,勞工處透過加強聯繫大型工程項目倡議人,敦促承建商就涉及高風險工作,加強地盤的安全管理系統。勞工處也會繼續敦促承建商及地盤管理人員在工程設計、招標和施工前的部署及施工期間,及早把工作安全元素納入施工方案與設計,以便更有效地從源頭處理系統性的安全風險。

 

第二,聚焦減低系統性風險。勞工處加強了分析建造業嚴重意外背後的系統性風險,以制定針對性的巡查執法行動、舉辦主題式的安全研討會,以及制訂安全工作守則等。勞工處今年已就高危工序舉辦了多個安全研討會,並發布了系統性的安全警示,以敦促承建商、僱主及安全從業員採取適當的系統性安全措施。此外,勞工處聯同建造業議會,在今年年中分別發布了新的指引及修訂相關工作安全守則,以保障工人在竹棚架上進行外牆工作時的工作安全。勞工處已進行特別執法行動,敦促業界遵守新的工作安全守則。

 

第三,強化建造業職安健的賞罰制度。首先,勞工處聯同職安局推出了不同的資助及安全認證計劃,包括於2012年6月為裝修及維修業推出一個「職安健星級企業」安全認可計劃,向業內的中小型承建商,提供安全培訓、資助購買防墮設施及進行安全審核,並與保險業合作,向獲得安全認可的竹棚架承建商提供僱員補償保險費最高半價優惠。現時一名搭建竹棚的大工每年的保費約為12萬元,若竹棚公司取得安全認可資格,每名大工每年最多可節省約6萬元的保費。截至今年10月底,已有23間裝修及維修中小企獲得安全認可資格,另尚待審批申請的企業共41間。此外,我們去年4月推出了另一個資助計劃,鼓勵中小型承辦商購買合規格的流動工作台,以提升業界的工作安全,取代危險的A字梯。截至今年10月底,職安局已批出1, 470宗申請,約16, 000名工人受惠。

 

在提高刑責方面,勞工處會提交充分的資料供法庭作為判刑的參考,包括有關意外的嚴重後果、相關意外的上升趨勢、同類案件過往最高的判罰紀錄等,並會視乎個別案件的情況,在有需要時要求律政司考慮就定罪及罰款向法院提出覆核或上訴。我們留意到在過去一年,法庭就建造業致命工業意外違例的罰款較過往有顯著的增加。

 

第四,加強宣傳教育和訓練。勞工處聯同職安局及業界相關機構,每年舉辦「建造業安全獎勵計劃」,以提高建造業僱主及僱員的職安健意識。勞工處亦與工會合作,舉辦工地安全演講,面對面向工人講述意外的成因及防止方法,特別是意外對家庭所造成的創傷,我們邀請一些在工傷、甚至乎是致命意外中的家屬到地盤談他們的創傷,這是很有用的,反響是很正面的。勞工處也不時修訂「平安卡」的內容,例如加入工人從高處墮下、吊運、觸電等嚴重意外的個案分析。勞工處亦會繼續透過手機發放「職安警示」向業界通報嚴重事故和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以避免同類意外發生。

 

餐飲服務業

 

在餐飲服務業的職業安全方面,勞工處會繼續和業界合辦全港性的大型「飲食業安全獎勵計劃」。職安局去年6月推出「飲食業優質職安健企業先導計劃」,藉此提高飲食業員工的職安健意識,及改善工作場所的安全及整潔水平。通過審核的企業,除了可獲得安全認可證書外,並可獲資助購買防滑鞋及防切割手套。截至今年十月底,已有800多間食肆參與計劃。另外,勞工處製作了新一輯關於餐飲服務業工作安全的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並已在今年2月推出。

 

貨櫃處理作業

 

就貨櫃處理作業的職安健,勞工處除定期派員到各貨櫃碼頭進行巡查外,每年均會進行特別執法行動,敦促持責者遵守職業安全健康法例。如發現有違例情況,會提出檢控及發出法定通知書。勞工處已就碼頭工人用膳、如廁及颱風或惡劣天氣的工作安排,敦促有關貨櫃碼頭公司作出改善。此外,勞工處不時為有關的業界人士舉辦貨櫃處理作業的職安健講座,以加強業內人士的職安健意識,內容包括關顧新人工作安全、交通管控、預防筋肌勞損的方法及意外個案分析等。

 

職業司機

 

鄧家彪議員和王國興議員剛才亦對職業司機的職安健表示關注。司機駕駛時的安全涉及多項因素,包括汽車和道路的設計和保養、司機的駕駛技術、安全設備的使用,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行為等,這些事宜現由道路交通法例作出規管,職業司機的僱主在實際情況下難以監督司機在駕駛時的態度。因此,《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並不包括車輛的司機座位。儘管如此,有關條例保障受僱司機在非進行駕駛工作時的職業安全和健康。在工傷補償方面,《僱員補償條例》適用於受僱的職業司機。僱主不能自行把屬下職業司機列作自僱人士而逃避其在該條例下所應履行的責任,包括支付僱員因工受傷的補償,及為僱員投購僱員補償保險的責任。

 

檢討職業病的保障範圍

 

勞工處在考慮是否將某一種疾病列為勞工法例下可補償的職業病時,會參考國際勞工組織的有關準則,以及本地的疾病模式及其他有關因素。即使僱員所罹患的疾病並非《僱員補償條例》內指明的職業病,只要僱員能就個別情況證明是在受僱期間因工作意外導致身體受傷或死亡,亦可申索補償。目前,由於流行病學證據證明了某些肌骨骼疾病(例如前臂腱鞘炎)明顯與特定的職業有關(即涉及體力勞動、或手腕頻常活動或反覆動作的職業),我們已把這些疾病納入《僱員補償條例》的職業病的附表內。至於腰背、頸膊和上肢疼痛、下肢靜脈曲張等疾病則源於多種因素,除了可能由工作引致外,也可能由其他因素導致,包括一些與工作沒有直接關係的因素,例如個人的生活及飲食習慣、年齡、病歷、家族史等。因此,這些健康問題並不符合職業病的定義。勞工處會按既定機制,不時檢視有關法例的涵蓋範圍。

 

改善工人的工傷保障

 

勞工處一直高度關注改善工人的工傷保障,最近按既定機制,我們檢討了《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的補償金額。勞工處在考慮了過去兩年的工資和物價變動及其他相關的因素後,建議上調合共18個項目的補償金額,增幅介乎5.73%至44.44%,以便為工傷僱員及職業病患者提供合理的保障。勞工處在取得勞顧會的支持後,已於2014年11月18日將有關建議提交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討論,並獲得人力事務委員會的支持。我們計劃於2015年年初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議,希望有關修訂可早日獲得通過,以便盡快實施相關調整。

 

設立「中央僱員補償基金」的建議在今日的動議辯論中帶出,是一個十分複雜的課題,我們亦在好幾年前正如幾位議員所說有過充分的討論,我們一定要審慎考慮這個建議可能會帶來的種種問題。有關建議的其中一個主要論據,是部分高風險行業的僱主難於在私人市場上投購勞保。為協助部分高風險行業的僱主在市場上投購勞保,以改善高風險行業工人的工傷保障,事實上保險業界已於2007年五月在勞工處的協調下推出「僱員補償聯保計劃」。僱員補償聯保計劃管理局於2011年8月首次啟動其後援市場的功能,直接承保及發出勞保保單予在投購勞保方面遇到困難的僱主。截至2014年10月,由僱員補償聯保計劃管理局直接承保或由個別保險公司成員承保的個案共有608宗,為有關僱主提供了最終的保險保障。鑑於現時的私營勞保模式在強制性勞保規定下行之有效,亦更能切合香港的實際情況以保障受傷工人的權益,現時實不宜對既有機制作出重大改變。

 

至於鄧家彪議員提出有關工傷及職業病申報的建議,我想指出《僱員補償條例》訂明僱主呈報僱員意外事件的責任,僱主如沒有合理解釋而逾期或未有向勞工處呈報僱員的工傷事件或職業病,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

 

勞工處亦與保險業界合作推出「自願復康計劃」提供額外途徑,讓受傷僱員(包括高風險行業的受傷僱員)透過保險公司的安排,免費使用私營的復康護理服務,幫助他們早日復原,並在安全的情況下早日重返工作崗位,締造僱主、僱員和保險公司三贏的局面,這對整體社會也有裨益。現時參與「自願復康計劃」的保險公司有16間。由計劃於2003年3月開始實施至2013年年底,已有超過12,700宗工傷個案的僱員參與了計劃,其中約三成的個案涉及建造業。有關計劃確實為受傷工人提供了一個額外的保障。

 

鄧家彪議員亦在剛才的發言裏對於海上工程的工作安全表示關注,我想指出,海事處是會根據現時相關的海事法例要求工程的負責人為在船上進行工程的工人提供適當的防護衣物及裝備,並一定要設置足夠的救生配備。另一方面,勞工處亦根據相關的職安健法例要求東主或承建商,評估在岸邊或在水上進行建造工程的工人是否有下跌或遇溺的風險,及需要在有相關風險的工作地點設置穩固的圍欄及防止遇溺的救生設備,及要求僱主確保在工作時有遇溺風險的工人一定要穿着救生衣。海事處和勞工處已經分別就有關的法例制定工作守則,兩個部門亦會採取聯合特別行動,巡查在海上工作地點進行建造工程的工作安全情況,若發現有違例情況,我們一定會依法處理。另外,建造業議會亦會聯同海事處和勞工處製作安全海報,並在12月4日舉辦大型的海上建造安全研討會,推廣海上工作安全意識。

 

總結

 

過去十多年,職業安全狀況在各界共同努力下取得持續的改善。然而,近一、兩年有大量建築工程陸續開展及傷亡數字有所上升,情況令人關注。但我有信心,通過僱主、僱員及政府齊心合力,我們一定能克服挑戰。政府會繼續透過多管齊下的措施,與業界持份者共同促進職安健的整體水平。

 

主席,政府十分關注僱員的整體保障。一直以來,政府都會因應香港社會的轉變和經濟發展步伐,以及實際情況所需,不時檢討勞工法例,以確保這些法例可賦予僱員的保障能與時並進,同時又能兼顧僱主的負擔能力。我們會繼續以開放的態度考慮各項有關僱員職安健及權益的建議,並繼續留意社會及各方面的情況,聽取大家的意見,適時作出檢討和改善,以期在保障僱員職安健及權益和僱主的承擔能力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多謝主席。

 

(以上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11月26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保障職業安全及僱員權益議案的總結發言。)



2015年施政報告與2015-16年度財政預算案公眾諮詢